志愿指南中南六省:202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填报志愿
河南省
教育部文件规定,2024年起,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招生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24年,对使用我省美术类和书法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我省将在部分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1、艺术类本科分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 ①艺术本科提前批:原则上,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可不编制分省计划的高校以及 双一流 建设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提前批录取。 艺术本科提前批设2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每个高校可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②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公办高校和经我省批准的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A段录取; ③艺术本科B段: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B段录取。 美术、书法类专业在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实行平行志愿,设9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每个高校可填报1个专业;其他批次、其他类别仍为顺序志愿,设2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每个高校可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2、专科提前批艺术类。 美术、书法类专业在艺术专科批的实行平行志愿,设9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每个高校可填报1个专业;其他批次、其他类别仍为顺序志愿,设2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每个高校可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3、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按艺术类招生文件执行。湖北省(2024)
重要说明: 从2024年起,湖北省将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专业分开公布计划、分开公布文化分数线、分开投档录取和分开公布投档线。 艺术专业分三个批次录取: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和艺术高职高专。 艺术本科(一):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艺术本科院校(含部分参照院校)、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经同意组织校考的一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录取的全省统考涉及的本科专业,高校须在我省相对应统考类别的本科统考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确定本校合格考生;高校也可以不组织校考,录取时的专业成绩直接使用湖北省统考成绩。全省统考未涉及的本科专业,不要求考生参加全省统考,由高校自行组织校考,自行发放专业合格证。 艺术本科(二):其他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所有专业,高校不单独组织校考,录取时的专业成绩直接使用湖北省统考成绩。 艺术高职高专:所有专业,高校不单独组织校考,录取时的专业成绩直接使用湖北省统考成绩。 1、艺术本科(一)设梯度志愿模块和平行志愿模块,梯度志愿模块用于填报使用校考合格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志愿,平行志愿模块用于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志愿。 梯度志愿模块设三个院校志愿:1个一志愿、1个二志愿和1个三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 平行志愿模块设9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艺术本科(一)志愿时,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和升学意愿,在梯度志愿模埉和平行志愿模块之间选择一个志愿模块填报,不能同时填报平行志愿模块和梯度志愿模块 2、艺术本科(二)和艺术高职高专均设置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设9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3、同时具备多个艺术专业统考类别条件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统考成绩在每个批次的一个或多个院校志愿中兼报不同统考类别的院校(专业)志愿。考生同一院校志愿中有多个统考类别专业志愿时,按专业志愿顺序实行分类投档。考生填报志愿时不仅要填报院校志愿,同时要准确填报有效的专业志愿,并注意专业志愿的排序。专业志愿漏填、错填或排序不当,都将影响投档录取 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其他文史或理工批次的院校志愿,要注意艺术类和其他非艺术类批次的投档顺序。 划线和录取 1、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成绩等因素,全省统一按专业类别、分本专科层次划定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经教育部批准可以自行划定文化分数线的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由高校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前报送省招办。 从2024年起,中央部门高校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上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未提要求的中央部门高校和省属高校,执行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从202l1年起,所有高校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严格按教育部规定执行。从2024年起,将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专业分开公布计划、分开公布文化分数线、分开投档录取和分开公布投档线。 3、组织校考的艺术本科专业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时将文化成绩达到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考生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全部分类投给高校,由高校按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高校再分类投第二志愿,二志愿不足分类投第三志愿。 4、艺术平行志愿投档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和平行志愿及分类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比例1:1。考生投档成绩为: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投档。 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投档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同分时,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高的优先投档。 5、各批次生源不足院校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间另行公布。 6、录取期间,高校应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布本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规则和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湖南省
艺术类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五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所有在湘招生一本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平行组、非平行组,第1志愿可填平行组也可填非平行组,后9个志愿只能填平行组) (2)本科二批为所有在湘招生二本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平行组、非平行组,第1志愿可填平行组也可填非平行组,后9个志愿只能填平行组) (3)本科三批:为所有在湘招生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为平行组,可填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4)专科提前批: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 院校服从 志愿) (5)高职专科批:为专科提前批以外有专科招生计划的本专科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均为平行组,可填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1.招生院校须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编制艺术类专业在湘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院校所在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进行安排。 2.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艺术类中的院校(专业),根据学校意愿和我省有关规定,编排在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 平行组 )和非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 非平行组 )两组中。 (1)平行组:部属和外省属公办院校中使用全省统考成绩并按我省统一投档排序规则参与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专业,以及我省省属院校和本科二批中的省外民办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除外)。 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分文理科按使用统考成绩的不同专业类别编排在以下九类中: 音乐类 舞蹈类 美术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编导类 表演类(戏剧表演) 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 表演类(服装表演) 摄影摄像类 。各类别中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必须分到文科或理科,按文理科计划分别录取。 (2)非平行组:部属、外省属院校中使用校考成绩的专业和使用全省统考成绩但按学校要求不参与我省平行志愿统一投档的艺术类专业,以及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 非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统编为艺术类,按艺术(文)、艺术(理)分列。计划不分文理的专业,须在编制计划时进行说明,并在招生简章和其他有关招生资料中注明投档排序规则。 招生院校使用同一专业类别统考成绩的全部专业原则上只能编排到上述两组中的一组。同一院校的同一专业不能跨组编排。 3.安排在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招生的专业计划编排办法与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中平行组招生专业的编排办法相同;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招生的专业计划编排办法与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中非平行组招生专业的编排办法相同。 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1.本科提前批设10个学校志愿,采用分步投档的平行志愿模式。考生根据本人报考科类和专业有关要求选择相应的院校(专业)填报。其中,10个学校志愿的第一顺序位置既可填报平行组中的院校,也可填报非平行组中的院校;第二至第十顺序位臵只能填报平行组中的院校,在平行组中选择填报的院校(专业)必须属于同一专业类别。 2.本科二批的志愿设置和填报办法与本科提前批一致。 3.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批均设10个学校平行志愿,须在同一专业类别中选择填报。 4.专科提前批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 院校服从 志愿。 5.各批次每个学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一个 专业服从 志愿。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各设置一次征集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两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学校志愿结构与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保持一致,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的征集志愿和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另设 院校服从 志愿,其中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征集志愿的 院校服从 仅面向平行组院校服从。 录取分数线划定 1.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 2.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的非平行组中的专业,其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定,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确定。其中,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专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我省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我省本科二批文、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从2024年起,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严格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3.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的平行组中的专业,以及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批的艺术类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情况,按不同专业类别分文理科,实行全省统一划定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其中,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执行同一条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高校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上提高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 4.专科提前批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我省划定的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最低分。 投档录取办法 1.本科提前批志愿分以下两步投档: 第一步,对非平行组中的院校进行投档。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将所有填报了非平行组中的院校志愿且达到了相关要求的考生文化成绩等信息发送给招生高校。 其中,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并将拟录取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再按拟录取名单投档;非平行组中的其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高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将报考该校的合格考生名单提供给高校,由高校根据招生章程确定排序顺序后,再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招生计划,在控制线以上按1:1的投档比例投档。 第二步,对平行组中的院校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于填报了非平行组中的院校志愿且未录取的考生,将其剩余学校志愿与只填报了平行组中院校的考生志愿合在一起,依据我省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划定的相应类别的控制分数线,先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将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 2.本科二批的投档办法与本科提前批一致。 3.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依据我省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 4.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在规定时间内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达到相关要求的所有考生文化成绩等信息,发送至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及相关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再按高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投档。 5.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为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 其中,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30%+专业统考成绩 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6.艺术类机动计划在同一批次志愿(含征集志愿)投档前追加到位,其中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追加的计划在不改变当前批次本轮志愿排序(有征集志愿的专业,不改变征集志愿排序)的前提下,可以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完成。7.各批次投档完成后,由招生高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广东省
一、录取批次及顺序 普通高校艺术类院校(专业)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 本科提前批: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执行的本科院校的 统+校 和 校考 专业录取工作在提前批次录取,按 统+校 和 校考 顺序投档、录取。 各设置1个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填报和投档。 本科批: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执行的本科院校的统考专业及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与普通文理类本科专业同批次录取,按统考、 统考+校考 、校考顺序投档、录取。 统考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A、B、C、D、E、F共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其他艺术类院校 统+校 和校考专业各设置2个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填报和投档。 专科批:统考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A、B、C、D、E、F共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二、划线规则 实行省统考的院校(专业),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不分文理科)、术科省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按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分别划定文化课和省术科统考最低分数线。 三、投档分数排序 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 40%+术科统考成绩 2.5 60%。 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 60%+术科统考成绩 2.5 40%。 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四、投档规则 (一)实行统考的院校(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根据院校招生计划,以1:1的比例,按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在考生文化课总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基础上,依据考生投档分数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院校志愿投档给招生院校。 (二)实行 统+校 的院校(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执行,省招生办将文化课总成绩上线、省统考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 (三)实行校考的院校(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录取分数线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省招生办根据院校提供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广西自治区
2024年及之前综合分=文化总分 20%+艺术成绩 (750 300) 80%
2024年综合分=高考总分 30%+艺术成绩 (750 300) 70%
一、录取批次及顺序 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以下四个批次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第一批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可不编制来源计划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单志愿模式,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 第二批次:为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一志愿院校,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第三批次:为除第一批次院校外的使用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单志愿模式,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 第四批次: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一志愿院校,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第二批次和第四批次,考生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在填报相应批次的专业志愿时,所填6个院校的6个专业必须属于同一艺术专业类别,考生即使同时取得多个艺术类别的统考成绩,也不能同时兼报不同艺术类别的专业。 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四个批次均预留征集志愿时间,并根据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征集志愿。 填报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志愿,考生艺术统考成绩应合格;填报使用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志愿,考生应取得相应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资格且成绩已由相关院校向我院备案,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 文科艺术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文科艺术类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专业;理科艺术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理科艺术类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的专业。 二、划线规则 对于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招生院校,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将根据艺术类考生的统考专业、文化课成绩和招生计划数情况,按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分别划定文化和统考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我院备案。 三、投档规则 1.本科层次投档规则。 第一批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可不编制来源计划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将填报了该校志愿且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并已备案的考生全部投档;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可不编制来源计划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将填报了该校志愿且文化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相应科类文化本科分数线、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并已备案的考生全部投档。 第二批次为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对文化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均达到我区划定的相应科类本科分数线的考生,分艺术专业类别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考生志愿填报的艺术专业类别所对应的招生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向招生学校平行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总分 30%+艺术成绩 (750/300) 70%。综合分相同时,按相应艺术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排序,相应艺术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也相同时,按文化总分排序。 第三批次为除第一批次院校外的使用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将填报了该校志愿且文化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相应科类文化本科分数线、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并已备案的考生全部投档。 2.专科层次投档规则。 高职高专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与本科第二批次的投档规则相同。即对文化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均达到我区划定的相应科类文化高职高专分数线的考生,分艺术专业类别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考生志愿填报的艺术专业类别所对应的招生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向招生学校平行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总分 30%+艺术成绩 (750/300) 70%。综合分相同时,按相应艺术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排序,相应艺术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也相同时,按文化总分排序。 对经教育部同意使用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个别院校的高职高专艺术类专业,填报了该校志愿、文化成绩上线、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有备案的考生,如其前序志愿无法出档,则直接投档至该校。 四、录取办法 1.招生院校须将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写入本校《招生章程》,录取时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在已获投档考生范围内择优录取。招生院校负责对已获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的解释说明工作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我院负责监督招生院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 2.每次录退完成后,我院将公布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和专业,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按以上原则投档录取。 3.按照教育部规定,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院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测试,学校不得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招生院校,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海南省
一、录取批次: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 校考 学校:设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按不超过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120%的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 本科提前批使用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录取艺术类专业的学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6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根据学校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6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在进行模拟投档后,按最终确定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的100%比例正式投档。 专科提前批艺术类:专科提前批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在进行模拟投档后,按最终确定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的100%比例正式投档。 二、投档成绩 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按照艺术类(分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总数的115%比例划线。 艺术(非 校考 )类的投档成绩:在考生高考总分、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分别以各专业类别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成绩。2024年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志愿填报时间
清华大学2024年美术学院志愿填报要求
2024年安徽省艺术类录取批次、志愿设置与投档规则
2024年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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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省本科批美术物理类平行组平行一志愿投档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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